网银登录

出口跟单托收是指,青岛银行受客户(出口商)委托,凭其提交的出口商业单据/金融票据,通过国外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
包括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适用对象

采用出口托收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出口企业,可接受商业信用。

产品优势

1. 费用低廉:与信用证相比,费用较少;

2. 简便易行:较信用证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3. 风险较小:由代收银行落实进口商付款/承兑后再释放单据,与赊销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4. 自助结汇:收汇后可通过青岛银行网银自助结汇服务,足不出户办理结汇、灵活掌握结汇时点;

5. 一级法人银行服务优势:青岛银行发挥本地法人级总行优势,依托专家团队,提供高效、便捷、专业、优惠的国际结算服务。

业务流程

1. 出口托收交单申请与受理:出口商备货发运后,将有关单据提交青岛银行办理托收;

2. 托收寄单:青岛银行将托收单据寄至代收行进行索汇;

3. 代收行提示单据:代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进口商;

4. 收汇:进口商即期/到期通过代收行向青岛银行付款,青岛银行向出口商解付。

办理材料

1. 首次办理业务,提交备案材料:《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如有);

2. 《交单联系单》;

3. 出口托收项下全套单据。

成功案例

出口商A企业向德国进口商B公司出口货物,货款USD100万,双方约定采用D/P托收方式结算。

青岛银行给出如下解决方案:

1. 出口商A企业出口货物后,将出口单据及《交单联系单》交予青岛银行,委托青岛银行以D/P方式向进口商收取货款USD100万,
青岛银行审核无误后,向进口商B公司的代收行寄出托收委托书及全套单据;

2. 代收行收到单据后,向进口商提示到单,在落实进口商付款后将单据释放给进口商,并将款项付至青岛银行;

3. 青岛银行确认款项无误后,办理原币入账或结汇入账。如办理原币入账,出口商后续可通过网银自助结汇服务,随时办理结汇。
最后,出口商如期实现托收款项回笼。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青岛银行保留上述内容的解释权

青岛银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

电话渠道:
400-66-96588(全国)

网络渠道:
96588@qdbankchina.com

信函渠道: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邮编:266061

青岛银行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青岛银行微博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6号 鲁ICP备06013167

青岛银行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便捷
服务

意见
反馈

无障碍
长者版

您需要帮助吗?

40066 96588

96588@qdbankchina.com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大厦
邮编:266061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6号

鲁ICP备06013167

青岛银行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