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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个人外币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向个人客户提供的,接收境外资金的业务。

汇入指南

目前柜台可提供6种货币的汇入汇款服务,包括美元、欧元、港币、日元、英镑和澳大利亚元,我行暂不受理个人跨境人民币。

汇款路线

法规提示

个人接收境外汇入汇款需遵循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相关规定摘要提示如下:

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

银行可根据个人风险状况,自主决定审核凭证的种类、形式以及审核要点,确保交易真实合规。

银行有权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真实性存疑的交易予以拒绝。对拒绝办理的业务,银行应向个人准确说明拒绝原因及申诉渠道。

办理指南

●境内个人常见外汇来源及证明材料

1.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酬:单位出具的雇佣合同、境外工作收入证明(境外雇佣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境外收入完税证明等)。

2.境外亲属给付的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境外个人常见人民币用途及证明材料

1.支付境内房租: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的发票或支付通知。

2.支付境内就医或学习费用:境内医院(或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

温馨提示

我行在收到款项后,会了解款项来源或用途性质。一般情况下,对于经常项目下非经营性款项,我行在收到款项后,将根据汇款信息存入指定的收款账户。如因汇款信息错误、缺失等特殊情况无法直接办理存入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交易背景的,我行将联系您核实信息、或补充提供相关辅助材料到我行营业机构网点柜台办理。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青岛银行保留上述内容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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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渠道:
400-66-96588(全国)

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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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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