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汇入指南
汇款路线
办理渠道
法规提示
个人接收境外汇入汇款需遵循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相关规定摘要提示如下:
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
银行可根据个人风险状况,自主决定审核凭证的种类、形式以及审核要点,确保交易真实合规。
银行有权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真实性存疑的交易予以拒绝。对拒绝办理的业务,银行应向个人准确说明拒绝原因及申诉渠道。
办理指南
●境内个人常见外汇来源及证明材料
1.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酬:单位出具的雇佣合同、境外工作收入证明(境外雇佣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境外收入完税证明等)。
2.境外亲属给付的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境外个人常见人民币用途及证明材料
1.支付境内房租: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的发票或支付通知。
2.支付境内就医或学习费用:境内医院(或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
温馨提示
我行在收到款项后,会了解款项来源或用途性质。一般情况下,对于经常项目下非经营性款项,我行在收到款项后,将根据汇款信息存入指定的收款账户。如因汇款信息错误、缺失等特殊情况无法直接办理存入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交易背景的,我行将联系您核实信息、或补充提供相关辅助材料到我行营业机构网点柜台办理。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青岛银行保留上述内容的解释权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1586号
鲁ICP备06013167号-1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