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银行投教基地建设项目以谈判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了谈判采购公告,现对采购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谈判采购文件中第七章 开启、磋商、成交1.磋商会议程序“1.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更正为:“1.4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开标。”
2、原谈判采购文件中第七章 开启、磋商、成交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7.5.1谈判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谈判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更正为:7.5.1谈判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谈判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原谈判采购文件中第七章 开启、磋商、成交11.废标“11.1.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更正为:“11.1.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其它内容不变。
本通知作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谈判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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