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登录
青岛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变更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青岛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集采2025第54号)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如下变更:

一、原采购文件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报价

40

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基本分40×70%分;

2)报价高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分=28-(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0.1分,减至40×40%分为止。

3)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分=28+(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100×0.1分,满分为止。

二、现变更为:

第五章  评审办法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报价

40

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基本分40×70%分;

2)报价高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分=28-(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0.1分,减至40×40%分为止。

3)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分=28+(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100×0.1分,满分为止。

评审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有效响应文件的数量大于等于5时,评审基准价为各有效响应文件响应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响应文件的数量小于5时,评审基准价为所有有效响应文件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其它内容不变。

本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代理机构: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2号楼2705室  

     人:陈倩、庞海涛、王雪梅

        话:0532-66015830

电子信箱:hongxiangzhaobiao@126.com

青岛银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

电话渠道:
400-66-96588(全国)

网络渠道:
96588@qdbankchina.com

信函渠道: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邮编:266061

青岛银行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青岛银行微博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1586号 鲁ICP备06013167号-1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便捷
服务

意见
反馈

无障碍
长者版

您需要帮助吗?

40066 96588

96588@qdbankchina.com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大厦
邮编:266061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6号

鲁ICP备06013167

青岛银行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