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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的委托,对青岛银行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集采2024207

2.项目名称:青岛银行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根据外部审计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更换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青岛银行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上半年财务报告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执行商定程序、内部控制审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和理财业务审计、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由服务项目固定费用和服务项目变动费用组成。其中服务项目固定费用预算金额520万元、服务项目变动费用为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审计费用。理财产品按审计产品总数不同,分为三个档位,每个档位设置预算单价,需分别单独报单价。总数为100(含)只以内,单价4200/只;总数为100300(含)只,单价4000/只;总数为300只以上,单价3800/只。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据实结算。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完善并且执行有效;具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保持独立性;

5.4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5.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6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5.7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0人,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完成备案,且未被暂停执业许可,具备审计A股上市银行及H股上市银行的专业胜任能力,近3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下同,另有说明的除外)有连续从事A股上市银行审计经验;

5.8香港成员所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具备审计H股上市银行的专业胜任能力,近3年内有连续从事H股上市银行审计经验;

5.9具有与青岛银行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相匹配的规模、资源和风险承受能力;

5.10熟悉金融法规、A股及H股市场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及流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种风险管理政策;

5.1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1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5.1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5.15.2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5.15.3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5.15.43年内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5.15.5专业胜任能力、从事A股上市银行及H股上市银行审计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明显不足的;

5.15.6存在欺诈和舞弊行为,在执业经历中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且未满3年的;

5.15.7与本行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况。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青岛银行官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期限:自20241130日起至20241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2号楼2705

7.3方式:投标人通过网上形式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由授权代表获取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中(hongxiangzhaobiao@126.com),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经确认无误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人预留的邮箱。

7.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公告期限

20241130日起至2024126日。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412241330分起至1400分止。

9.2地点:青岛市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2号楼2705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2412241400分。

10.2地点:青岛市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2号楼2705

11.联系方式

11.1代理机构: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11.2地址:青岛市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2号楼2705

11.3项目联系人:陈倩、庞海涛、王雪梅

11.4联系电话:0532-66015830

11.5开户名称: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11.6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市北支行  

11.7账号:802750200183622

11.8电子邮箱:hongxiangzhaobiao@126.com

12.监督部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32-81758907

青岛银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

电话渠道:
400-66-96588(全国)

网络渠道:
96588@qdbankchina.com

信函渠道: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邮编:26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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