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登录
315金融消保教育宣传|关于防范不法贷款中介的风险提示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寻求贷款服务时,不法贷款中介利用“快速审批”“无需抵押”“低息免费”等虚假宣传手段进行欺诈,导致资金被截留、高额费用、暴力催收等问题,给他们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不法贷款中介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为此,我们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高度警惕不法贷款中介,做好风险防范:

  表现形式一:不法中介通常以假冒银行或正规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大量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或者在各类网站、短视频软件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声称“无需抵押”“不看经营流水”“不审查征信”“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通过夸大其获得贷款的能力等虚假宣传手段,吸引消费者上钩。他们利用消费者对快速、便捷获得贷款的需求,制造“轻松获得贷款”的假象,吸引消费者上当。

  表现形式二:不法中介利用消费者对贷款产品、流程不熟悉,诱导消费者签订高额服务费合同,提供所谓的“优惠贷款”“迅速放款”“优化征信”服务,从中获取高额费用。实际上,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机构官方渠道自行办理贷款业务。不法中介甚至会不顾消费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怂恿消费者在网络借款平台申请贷款,从中再次获取高额费用,其目的是敛财而非提供服务。

  表现形式三:在受害人获得贷款后,不法中介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往往又会导致资金被截留,受害人难以追回。有些情况下,受害者甚至会签订高额贷款合同,导致后续暴力催收行为,给受害人带来恐惧和不安。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从正规机构获取融资服务。消费者在寻求贷款服务时,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或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如确需中介服务,应注意核实中介机构资质,详细了解服务与合同内容,警惕贷款宣传中的虚假承诺。在签订贷款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了解合同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警惕转账要求。对于超出贷款合同约定的转账要求,要提高警惕,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防范被骗取资金风险。如发现自己陷入不法中介陷阱,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分享至:

青岛银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

电话渠道:
400-66-96588(全国)

网络渠道:
96588@qdbankchina.com

信函渠道: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邮编:266061

青岛银行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青岛银行微博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6号 鲁ICP备06013167

青岛银行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便捷
服务

意见
反馈

无障碍
长者版

您需要帮助吗?

40066 96588

96588@qdbankchina.com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大厦
邮编:266061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6号

鲁ICP备06013167

青岛银行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