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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金融消保教育宣传|新型金融诈骗套路风险提示

  近年来,随着监管部门、媒体、金融机构金融安全教育的普及,使广大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的有所提升,类似“高息理财”“保本保息”“内部消息”等常见的虚假金融产品骗局大家都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是近期以公检法机关的电话、信件或是短信名义而来的骗局,容易使人放松警惕。

  近期,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冒充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案件频出,常见套路有:

  套路一: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近期,多地警方通报,有群众收到了自称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等机关发出的“清退通知”红头文件,并在文中附上办理的二维码。如果投资者扫码进行办理,就有可能被植入病毒,盗取资金。也有不法分子会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诱骗投资者转账。

  套路二:虚假征信类诈骗。不法分子通常会冒充银行、银保监会的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之前的贷款账户为及时注销或有贷款逾期会造成不良记录,影响个人征信。利用受害人着急的心里,诱导他们向指定账户转账进行“信用佐证”,佐证完后就会立刻退回,但是一旦受害人信以为真进行转账,骗子就会立刻带着资金逃之夭夭。

  套路三:虚假理赔诈骗。不法分子会利用提前收集的投资者信息,以“解决投诉”、“理赔退费”等为由联系投资者,引导投资者点击“XX监管部门在线理赔中心”等虚假链接,从而盗取银行卡号、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面对套路层出不穷的新型金融诈骗,我们该如何避免踩坑呢?

  金融监管部门不会与投资者有资金往来。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者授权设立P2P、投资理财等“回款渠道”,也不会通过微信、QQ等形式开展资金清退工作或发送文书。如果遇到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主动联系,应该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选择正规机构的合法金融服务。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选择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切勿盲目相信例如陌生电话、短信、社交平台等非正规途径推销的产品。在购买产品时,应仔细阅读相关产品介绍,了解买的是谁的产品、到底与谁签约、资金划到何处以及具体投向何处等,切勿被所谓的高收益蒙骗,切记“你看中的是别人的收益,别人惦记的却是你的本金”。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谨防信息泄露。对于来路不明的消息,投资者要仔细分辨。身份证、银行卡、护照等重要证件不要转借他人使用,不要随便连接和扫描来路不明的WIFI及二维码,不要点击来路不明的短信及邮件,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通过官方渠道合法合理维权。如果投资者需要进行维权,可以优先选择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投诉受理渠道进行处理,未达成一致的,可向当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不轻信来历不明的链接及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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