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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切勿碰 合规守法记心间

2022-03-15

案情回顾

小李对股票市场比较关注,平时和同学朋友聚会聊天当然也少不了股市的话题。小李的会计师同学小王在聚会时告诉他,自己正在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小李眼前一亮,虽然平时也偶尔在各个场合听说各色各样关于上市公司的消息,但是同学小王的这个消息可靠性应该很高,他筹集了自己的全部资金押注上市公司。不久后公司果然宣布停牌进行重组,股票复牌后,上市公司股价如期接连涨停,小李择时卖出股票,获利700余万元。

但是,小李还没来得及跟大家炫耀,就被告知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最终,会计师同学小王因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小李因涉嫌内幕交易被判有期徒刑4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00万元。

案件分析与启示

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内幕交易不仅包括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还包括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80条关于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规定,小李的会计师同学小王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虽未直接交易公司股票,但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小李利用该信息买卖股票,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亦构成了刑事犯罪。

内幕信息是不能说的秘密,内幕交易是不能碰的红线。许多从事内幕交易的人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监管部门对此具有严格的防控体系,内幕交易终归难逃法网。很多人炒股跟小李一样喜欢找熟人推荐,打听小道消息,没有回避内幕交易的意识,殊不知若一旦触及法律法规的红线,那可就不是金钱上的损失这么简单了,内幕交易行为人的人生会因此留下难以洗刷的污点。广大投资者要筑牢思想防线,利用内幕消息从事证券交易不仅不能保证获利,还将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遭受更大损失。投资者在选择股票时,应当重视价值投资,以公司经营业绩和行业前景等基本面情况作为主要考量因素。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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