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青岛银行信用卡的支持和信任,为进一步提升信用卡服务水平,我行拟对信用卡(不含公务卡)最低还款额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自2023年9月15日(含)起,账户内消费本金部分的最低还款额比例将由10%调整至5%。调整后,最低还款额=(上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年费+交易服务费+其他服务费+当期分期本金及分期利息+当期取现本金)的100%+消费本金的5%+利息(消费循环利息的10%+取现循环利息的10%+额度内分期循环利息的10%+额度外分期循环利息的100%)。
其他业务规则请按信用卡领用合约执行,请您关注并查询信用卡对账单,妥善安排还款。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66 96588咨询。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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