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进一步细化我行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应服务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第1号)等规定,我行现对“资产保管费及手续费”收费项目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调整前服务项目及收费情况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备注 |
资产保管费及手续费 | 为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资产监管、委托债权投资、基础资产的管理服务以及其他各类金融服务 | 按业务发生情况按照协议约定比率按季度或一次性计收取;具体费率视办理每笔业务的繁简、利率、期限长短以及发行金额等,与交易对手商定;原则上费率一般为不超过年化1.5‰ | 对公 | 无 |
调整后服务项目及收费情况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备注 |
资产监管费及手续费 | 为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提供资产监管、委托债权投资、基础资产的管理服务以及其他各类金融服务 | 按业务发生情况按照协议约定比率按季度或一次性计收取;具体费率视办理每笔业务的繁简、利率、期限长短以及发行金额等,与交易对手商定;原则上费率一般为不超过年化1.5‰ | 对公 | 无 |
托管费 | 根据法律规定和托管协议的约定,为托管业务提供包括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在内的托管基础服务,并根据托管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提供灵活、高效、专业的个性化增值服务 | 按协议价格收费 | 对公 | 无 |
托管费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按照本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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