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青岛银行公务卡客户:
为向持卡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我行对现有《青岛银行公务卡章程》及《青岛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上述新版章程及领用合约调整内容自2023年7月3日起生效,原章程及领用合约内容同时废止。持卡人因对本次修改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青岛银行公务卡的,可向我行提出销户申请,我行将按规定为其办理销户手续。持卡人在2023年7月3日之前未提出销户申请的,视为同意本次修改并将遵守新版章程和领用合约。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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