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登录
青岛银行关于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公告

  尊敬的企业朋友:

  您好!感谢您选择青岛银行办理金融业务。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促使政策效应顺畅传导,直达实体经济一线,我行现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延期还本付息。若您属于小微企业,在我行有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贷款,您可以向我行申请该笔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是否符合办理条件需经我行审核)。 如您有办理意愿,请与贷款经办银行联系,谢谢!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分享至:

青岛银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

电话渠道:
400-66-96588(全国)

网络渠道:
96588@qdbankchina.com

信函渠道: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邮编:266061

青岛银行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青岛银行微博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6号 鲁ICP备06013167

青岛银行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便捷
服务

意见
反馈

无障碍
长者版

您需要帮助吗?

40066 96588

96588@qdbankchina.com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大厦
邮编:266061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6号

鲁ICP备06013167

青岛银行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