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登录
小微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服务规范负面清单

2022-02-25

尊敬的小微企业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我行小微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服务规范负面清单进行公示,欢迎您的监督。

一、不得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与大中型企业相同的详细、完备的经营情况材料。

二、不得仅以注册地址为集中登记地、以自有或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地址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三、不得仅以办公场所较为简单、没有企业门牌、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四、不得将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初创小微企业开立基本账户的条件。

五、不得仅以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等理由拒绝开户。

六、不得要求小微企业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七、不得出于成本收益等考虑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八、不得以账户开立成功后待激活、预留印鉴启用等方式影响账户即开即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    

分享至:

青岛银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

电话渠道:
400-66-96588(全国)

网络渠道:
96588@qdbankchina.com

信函渠道: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邮编:266061

青岛银行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青岛银行微博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6号 鲁ICP备06013167

青岛银行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便捷
服务

意见
反馈

无障碍
长者版

您需要帮助吗?

40066 96588

96588@qdbankchina.com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青岛银行大厦
邮编:266061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6号

鲁ICP备06013167

青岛银行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