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0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规定,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近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向关联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申请办理同业借款业务一笔,金额2亿元,期限364天。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截至公告日,青岛银行为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占比60%,且向公司派驻董事,为公司的关联方。
青岛银行,注册资本58.20亿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法定代表人为景在伦,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与转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从事同业拆借及同业存放业务;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代理贵金属销售等其他代理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定价政策
本笔交易利率系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企业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笔交易金额2亿元,高于公司2024年6月末资本净额的5%,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该关联交易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六、董事会决议
该关联交易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批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交易由独立董事出具书面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符合监管部门有关关联交易公允性、合规性等要求,已履行业务审查审批程序。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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