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价格

原则一:

我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目前不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服务费、租赁手续费等费用。

原则二、

我公司租赁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注:

投诉电话:0532-83950192

投诉邮箱地址:qdbl_jz@qdbankchina.com

备案号:鲁ICP备17009833号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0-2025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