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我行根据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的关于土地、厂房、写字楼、网点或经营摊位的租赁合同,为承租方提供贷款,并且我行与出租方约定如承租方不能按照约定偿还相应的贷款时,由出租方负责代偿并收回租赁权。该产品主要针对租赁同一市场(或网点、园区、写字楼等)的群体性客户。
功能与优势:由银行、承租方和出租方三方合作,以租赁权作为主要担保方式。
适用范围:租赁同一市场(或网点、园区、写字楼等)的群体性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