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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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关于对睡眠银行卡(户)暂停金融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账户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保障您的账户资金安全,我行拟于2022年1月15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个人零余额银行卡(户)暂停相关金融服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金融服务的时间及银行卡(户)范围
1.暂停服务时间:2022年1月15日零时起。
2.卡(户)范围:截至2022年1月14日,个人账户余额为零且连续2年及以上未发生动账交易的借记卡、活期存折、账户(以下简称银行卡(户),其中账户含Ⅰ、Ⅱ、Ⅲ类账户)。
二、注意事项
1.暂停金融服务的银行卡(户)将无法正常使用。
2.银行卡(户)被暂停金融服务前,如果您需要继续使用,可向该银行卡(户)发起动账交易,否则,我行将视作您自愿放弃使用该银行卡(户),由我行暂停其金融服务;银行卡(户)被暂停金融服务后,如果您仍需要继续使用,可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我行任一网点或登录青岛银行手机银行核实身份,银行卡(户)即可正常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您对本次限制金融服务处理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青岛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咨询相关情况。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