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海融财富”人民币个人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

一、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本理财产品不保障理财本金及收益,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您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风险类型及收益率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一、产品概述

本产品青岛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稳健型★★,适合经青岛银行评估为稳健型及以上级别的

有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购买。上述信息仅供参考。

产品名称

海融财富·尊享系列人民币个人理财计划2019192

产品简称

尊享计划2019192

产品代码

ZX19192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募集期(北京时间)

20190424 9:002019042817:00(银行早晚系统批量清算期间无法购买)

产品成立日

2019429

产品到期日

2019111

理财期限

186

规模上限

20000

购买渠道

青岛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规模下限

100

起购金额

100

追加金额

1万元整数倍

累计购买上限

无上限

理财收益

按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测算,扣除相关税费(包括理财托管费、交易费、理财固定管理费等)后,如理财投资本金及收益可按时足额收回,则本理财计划到期可实现“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4.4%,对于超出“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部分不做分配;如理财投资本金及收益未按时或足额收回,则本理财计划的到期年化收益率可能降低,最不利情形损失部分或全部本金。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产品托管费

本理财计划的托管费率(年化)为0.01%

产品管理费

本理财计划管理费包括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其中,固定管理费率(年化)为0.12%,由理财管理人按日计提;如果本理财到期资产投资运作收益率大于“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则超出部分作为理财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如果本理财到期资产投资运作收益率小于等于“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则本理财计划的浮动管理费为0

提前终止权

本理财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市场利率大幅下滑,企业信用风险恶化等情况,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为保护客户利益,青岛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撤销及赎回

本理财计划仅在募集期内可以撤销。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支持赎回(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说明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理财管理人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

农业银行青岛分行

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登记编码

C1088219000683

 

二、产品运作

本理财计划由青岛银行募集理财资金自行投资运作,投资对象主要包括:

现金及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流转项目、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金融衍生品、境外理财投资QDII、商品类资产、另类资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基金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FOFMOM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等。

货币市场工具

0-95%

固定收益类资产

10-100%

非标资产

0-90%

其他资产

0-20%

杠杆比例:本理财计划投资总资产不超过本理财计划净资产的140%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如上区间,青岛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对本理财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前,青岛银行最迟提前2个工作日在官网(www.qdccb.com)发布公告。

三、风控措施

信托项目采用的通常风控措施是:

1.融资人签署到期回购协议,并采用担保、财产抵质押等风控措施

2.采用具有较强流动性和变现能力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风控措施

四、投资比例

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货币市场工具(比例为0%-9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为10%-100%)非标资产(比例为0%-90%)其他资产(比例为0%-20%

投资者理财收益测算示例

本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是在资产组合正常处置或持有到期的情况下,扣除相关费用后得出的。

客户理财收益=客户理财本金×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理财期限÷365

假设理财本金为1000000元,理财产品运作期限276天,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6%,投资者理财收益=1000000×4.6%×276天÷365天=34783.56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五、风险揭示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1.市场风险

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变化影响,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价值可能波动,导致本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理财管理人将竭力降低市场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并不能完全规避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购买本期理财产品后,须持有至到期,因此,在产品运作期间投资者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金融产品的机会。建议投资者对自身在本产品投资期限内的流动性需求(特别是大额支出)进行慎重评估后谨慎购买。

3.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障理财本金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4.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

如本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得本理财计划无法正常成立,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青岛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青岛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5.理财计划提前终止风险

理财计划成立后,青岛银行如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则投资者持有该理财计划至提前终止日。青岛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当日,在青岛银行官方网站(www.qdccb.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收益划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6.信息传递风险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预留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青岛银行。否则,青岛银行将可能在需要的时候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声誉风险

本产品由青岛银行作为理财管理人进行管理,如理财管理人发生严重的声誉事件,可能导致本产品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8.其他风险

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影响理财计划的成立、运作、偿还。“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履行其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系统故障、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变更及市场环境突变等因素。

六、客户权益须知

1.个人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所需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名一致的青岛银行理财账户及借记卡;

3)填妥并签署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书和协议书等材料;

4)其他青岛银行需要的资料。

2.授权指定账户

客户的青岛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授权指定账户”)是理财认购资金的扣款账户和理财到期款项的收款账户。

客户在发行期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青岛银行实时冻结客户“授权指定账户”内的认购金额,并于本理财产品起息日扣划至指定账户。

3.理财产品到期兑付

青岛银行将于理财计划到期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的理财本金和应得收益划至授权指定账户,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付利息。

4.信息披露方式

1)青岛银行将在本理财产品到期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岛银行网站(www.qdccb.com)或青岛银行各营业网点公告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情况。

2)如青岛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青岛银行将于实际终止清算日的前5个工作日,在青岛银行网站(www.qdccb.com)或青岛银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青岛银行有权通过网站(www.qdccb.com)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应通过上述相关渠道及时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

5.重要提示内容

1)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为《青岛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2)青岛银行对客户信息保密。客户同意青岛银行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报送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投资理财产品的交易及持有信息。

3)如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向青岛银行各网点理财业务人员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咨询。

4)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未尽事宜,由青岛银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信尽职的原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