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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公告

我行公告

关于调整贸易金融业务相关服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1
  •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青岛银行贸易金融业务的支持与信赖。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为更好地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我行将对贸易金融业务相关服务价格进行整合调整,现将调整前后部分内容列示如下:

    一、调整后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备注

    住房公积金归集费

    对公

    接受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委托,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等归集服务

    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执行

    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境内非融资类保函

    对公

    银行根据保函申请人的申请,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请人不履行经济交易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时,由银行承担一定金额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按保函金额0.3‰-1‰/月收取,最低500元/笔,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自2022年7月23日起执行

    境内融资类保函

    对公

    银行利用其资信为申请人从第三方融通资金时履行本息偿付义务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包括:债券保函、信托计划保函、借款保函、保险投资计划保函、账户透支保函及其他融资性保函

    按保函金额1‰-1.67‰/月收取或协议定价,最低1000元/笔,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自2022年7月23日起执行

    跨境非融资类保函

    对公

    提供跨境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及其他非融资性保函的开立服务。

    按交易金额0.3‰-1‰/月收取,最低500元/笔,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自2022年7月23日起执行

    跨境融资类保函

    对公

    为客户提供境外融资用途的保证

    按交易金额1‰-1.67‰/月收取或协议定价,最低1000元/笔,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自2022年7月23日起执行

    国内信用证承兑/付款确认

    对公

    对远期信用证进行承兑或作出延期付款承诺,于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

    按承兑金额的0.5‰/月收取,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最低150元/笔。

    自2022年7月23日起执行

    国内保理

    对公

    保理业务是我行对于买卖双方基于商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应付账款,在卖方转让其应收账款给保理商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预付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买方信用风险担保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无追索权为转让应收账款净额的1.67‰,有追索权为转让应收账款净额的1‰
    1、此费率适用于付款期限为1个月(含)以内的应收账款,如付款期限超过1个月的,按照每增加1个月(含)增加0.33‰的标准加收费率,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收;
    2、暗保理业务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2‰的保理费;
    3、融资租赁保理手续费可分多次收取。

    自2022年7月23日起执行

     

    目前对小微企业免收,免收优惠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调整前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境内非融资类保函

    对公

    银行根据保函申请人的申请,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请人不履行经济交易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时,由银行承担一定金额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按交易金额1‰-3‰/季收取或协议定价,最低500元/笔,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收(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境内融资类保函

    对公

    银行利用其资信为申请人从第三方融通资金时履行本息偿付义务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包括:债券保函、信托计划保函、借款保函、保险投资计划保函、账户透支保函及其他融资性保函

    按交易金额3‰-5‰/季收取或协议定价,最低1000元/笔,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收(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跨境非融资类保函

    对公

    提供跨境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及其他非融资性保函的开立服务。

    按交易金额1‰-3‰/季收取或协议定价,最低500元/笔。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收(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跨境融资类保函

    对公

    为客户提供境外融资用途的保证

    按交易金额3‰-5‰/季收取或协议定价,最低1000元/笔, 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收(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国内信用证承兑/付款确认

    对公

    对远期信用证进行承兑或作出延期付款承诺,于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

    1.5‰/季,最低150元, 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收

    国内保理

    对公

    保理商对于境内买卖双方基于商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应付账款,在卖方转让其应收账款给保理商的前提下,为一方或双方提供的保理服务

    无追索权0.50%,有追索权0.30%
    1、此费率适用于付款期限为90天(含)以内的应收账款,如付款期限超过90天的,按照每增加90天(含)增加0.1%的标准加收费率,不足90天按90天计收。或协议定价
    2、暗保理业务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0.2%的保理费
    3、融资租赁保理手续费可分多次收取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