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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公告

我行公告

关于青岛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及“现金分期”业务相关规则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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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青岛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支持和信赖。为进一步提升信用卡服务水平,自2021年4月1日起,我行拟对信用卡“账单分期”及“现金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在分期业务未到期前申请提前全额还款,已出账的分期手续费正常收取,未出账手续费不再收取,但需收取分期提前结清手续费, 分期提前结清手续费按剩余未出账本金金额的3%收取。

    其他非正常申请情况下的分期取消规则不变。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