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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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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综述:
指用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本外币贷款。它具有贷款期限短、周转快、成本低等特点,是借款人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
2、业务对象:
在青岛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实行独立核算,经国家有权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己办理年检手续)和个体工商户。
3、申办条件: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符合青岛银行信贷政策,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生产、经营;
(2)借款人持有“贷款卡”,且在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等主要领导素质较高,无不良经营行为;
(4)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金使用合理,资产负债率符合我行的要求;
(5)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6)能够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担保措施。
4、业务流程:
(1)借款提出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青岛银行进行调查、审查;
(3)审批同意后,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4)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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