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单所定利率执行。逾期支取从到期日起一律按存款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2)、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到期支取,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原定利率计息;提前支取应全部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逾期支取从到期日起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3)、教育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必须全额支取。提前支取时,储户能提供“证 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免征利息税;储户未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利息税。
(4)、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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