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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桥卡只限本人使用,请勿将卡片交给他人。如果卡片内毁损,请交回青岛商行网点机构并办理更换新卡手续,切勿随便丢弃。
2.
签名:领卡后,请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条上签署本人名字。特约商户和银行网点在受理银行卡时,会核对您的签名。请保持卡片签名字迹清晰。(如果没有签名,会有被拒绝受理的风险)
3.
密码:
(1) 不要将密码设置成“000000”、“666666”、“888888”等易尝试或生日日期等易被破解的数字。
(2) 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不将卡片和身份证件放在一起,以防同时被盗。
(3) 不要将密码写在卡片上面。在ATM或其他需要输入密码的场合上使用卡片时,注意密码不被他人看到。
(4) 如果由于密码输错或机具故障等原因,造成吞卡,您须持卡片和身份证件到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后才能继续用卡。
(5) 凡使用密码完成的交易,均视同您本人进行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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