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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二次抵押

    “个人房产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在我行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或房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在归还一段时间的贷款后,仍以原房产作为抵押,再次追加贷款额的业务。有了二次抵押贷款,您无需结清原贷款,无需提供新的抵押物,就可以再次轻松地获得贷款。

申请条件

 

    1、原贷款应在青岛银行办理。

    2、原贷款剩余未还本金与抵押房产价值比率低于50%。

    3、原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房屋应已办妥房产证。

    4、二次抵押贷款与原贷款剩余未还本金之和最高可达抵押房屋原认定价值的70%。

适用贷款品种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

    ·个人房产按揭贷款

    ·个人二手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