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银行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专指青岛银行向购买自用车的个人借款人发放的、以其所购一手车辆提供抵押担保的贷款业务。
贷款年限
最长3年。
贷款额度
贷款比例最高为所购汽车价格的7成。
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
借款人条件
1.借款人夫妻双方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良好。
借款人资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车合同、首付款证明等。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同意贷款。
3.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文本。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发放贷款。
详情请向青岛银行各网点垂询
电话银行: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