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ition>零售银行>个人贷款>“创易融”经营贷产品系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零售银行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是指青岛银行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青岛辖属各市、区级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合作开展的,向青岛市创业人员发放的,用于扶持其创业及日常经营活动、生产支出的个人贷款。

贷款额度

   个人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个人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贷款额度最高45万元。

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最长3年,还款方式根据贷款期限确定:
   1.贷款期限一年,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
   2.贷款期限两年,采取第一年按月付息,第二年按月还本付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3.贷款期限三年,采取第一年按月付息,自贷款第13个月起按月还本付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借款人条件

   1.借款人为青岛市城乡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青岛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驻青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休学创业在校生。
   2.从事个体经营的,为营业执照注册人;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须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3.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借款人资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资产状况证明、营业执照、公司银行流水、购销合同、贷款用途等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贷款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通过后,银行对贷款进行审查,完成审批手续。
   3.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银行与担保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4.担保中心与抵押人、保证人签订反担保协议,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5.银行发放贷款。

   详情可拨打青岛银行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电话银行: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